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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乐同意了。
是家咖啡店。
朝玉清减了些许,他坐着,戴着白手套,像个绅士。
明乐大大咧咧的:喝什么?
他点了黑咖啡,加了很多奶和糖。
朝玉还记得明乐喜欢吃甜品,他睫毛很长,笑起来还是很惊艳。
多年过去,他气质没怎么变,亦如初见般清冷矜贵:你还喜欢吃甜食啊。他还记得明乐给他买过棉花糖。
甜的发苦。
嗯?明乐倒没觉得自己多喜欢吃甜的,还好。
朝玉低头:你以后是不是不回来?
看看吧。应该是不回来了。明乐看向朝玉,乔遇的父母在美国,他想在那边定居,我决定陪着他。
朝玉能感觉到明乐的视线,那是他思念许久的。
可他要走了。
他还说应该不回来了。
那见不到了吧。
朝玉抿了口咖啡:我们还是朋友吗?
明乐怔了下:是。
朝玉笑了:那你能不能一年见我一次。
他眼睛很漂亮,像昂贵的黑曜石,就像今天这样就好。
喝一壶咖啡,说几句话。
明乐想拒绝来着。
朝玉看着明乐:顾哥。
他说,我真的好想你。
我真的好爱你。
没有人告诉朝玉,在很多年后,他连爱字都不敢说。
他只能说,我好想你。
明乐同意了。
他们约在了夏天的某一天。
明乐跟乔遇走了。
也是这一天,朝玉无比期待夏天。
他会起的很早,把自己收拾的工工整整,坐在咖啡店里点一壶咖啡,加很多的牛奶和糖,明乐总是来去匆匆,有的时候叼着个三明治跑过来,喝了一大口咖啡后又叼着三明治走了。
他会很歉意的跟朝玉说抱歉。
朝玉总是会说没关系。
他会目送他的顾哥远去。
一直到看不见。
这样日子持续了十年。
朝玉尽量控制着自己不要打扰明乐的生活,但两人的圈子很近,顾明乐的小男友乔遇毕业了,升硕士了、变成博士进科研所了。
每次他在讲台上发言,总会提到明乐。
感谢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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